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

台灣大運命電子報NO.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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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、佛、道三教與民間信仰神祇共祀、祭儀共存,神佛與僧俗不分的現象,確實為台灣獨有,未見於中國其他地區,因而前文中,自清朝以降出任台灣的官員會對台灣風俗信仰有負面評斷,也就不足為奇,這是因為大都從政治角度探究,認為造成台灣獨特風俗信仰,清朝治理台灣政策有很大關聯,而較少從文明發展的角度探究,以致疏忽了其實這正是台灣移民社會庶民多元與創造力的顯現。

明鄭降清,清朝據有台灣之後,初期對於移民台灣有非常嚴格的限制,康熙皇帝多次頒布渡台禁令,一直到沈葆楨奏請下,才正式下令取消,開放移民台灣,總計清朝統治台灣212年間,嚴格限制移民的時間長達192年,幾乎佔了清朝統治台灣(1683-1895)百分之九十的時間。

但是在嚴格限制移民的政策下,對於中國內陸、沿海地區的居民,台灣卻是塊充滿希望的夢想之島,無數的人冒著生命危險,以「偷渡」的方式進入台灣。所謂「六死、三留、一回頭」,以及「唐山過台灣,心肝結歸丸」,很真實描繪出偷渡移民台灣者的處境。而由於偷渡者大都是單身男子,因此造成移民社會初期的男女性別比例嚴重失衡,為了建立家業,擴大生產能力,轉而與平埔族通婚,也使得平埔族的文化、語言、風俗和漢人的文化產生融合。


另一方面,婦女的地位,雖然仍受到傳統價值束縛,依舊男尊女卑,但由於初期男多女少的社會狀況,因此台灣社會的男女角色扮演卻有微妙變化,台灣俗話說:「有唐山公、無唐山媽」、「一個某,恰贏三仙天公祖」、「聽某嘴、大富貴」,一方面很寫實描繪年青移民急盼成家立業的心情;另一方面也意味著婦女扮演多重角色,女性在傳宗接代、相夫教子之外,也是不可或缺的經濟、生產力,間接促進婦女的自主性。相信大家都還有印象,過去大多數台灣家庭,丈夫每月一領到薪水,就交給太太來打點全家的開銷,同時太太也會在家做手工,或是幫傭,貼補家用,表面上家庭經濟的支配權是丈夫,但幕後掌握經濟的卻是太太,而婦女自主性的逐步提高,正是1980年代台灣興起會靈山運動,重建女性信仰與地位,進而帶動台灣神明演化的推力,溯其根源,即在於台灣移民社會的歷史背景。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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